说实话,这两年楼市行情这么差,房产中介的日子也不好过。
大家如果有印象的话,前些年,感觉大街小巷都是房产中介的门店,现在似乎少了很多,逐渐也只剩下那几家还比较大的公司的门店在撑着,听说日子也不好过。
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5月8日住建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核心要点有以下四点:
1.加强对房产经纪人员的管理,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的实名登记,接受社会监督。
2.降低中介费,合理降低房屋买卖及租赁经纪服务费,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中介费。
3.需要明码标价,不得乱收费,凡是收费项目要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4.房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未经同意收集个人及房屋信息,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之前我看到一项调查,说是让老百姓厌恶的十大行业,房地产和中介都位列其中,我一想,若是把这两者一合并,房产中介行业会不会位居第一?
当然这是笑谈,但以我目前了解的情况,大家普遍对房产中介的印象不是太好,有些房产中介人员为了促成交易拿到中介费,各种满嘴跑火车的话术都是家常便饭,一步步引导双方“入局”,到了你真的发现有问题了,就有点进退两难。
这次住建部与市场监管总局发文,我认为对于房产中介行业发展会有一定的积极引导作用,我来简单的聊一下这个文件可能起到的作用。
1.采取实名制后,接下来很多惩处措施就会比较容易实施,比如果对于不良中介可以采取一定时间的禁业限制。
2.适当降低中介费,采取阶梯式的收费模式也是比较符合实际情况,低总价的房子收费比例可以高点,高总价的房子收费可以适当低点,毕竟虽然总价不同,但中介服务的内容差异并不大,收费也不应差距太大。另外,对于所谓的收费项目需要明码标价,做到公开透明,有利于促进交易的公平。至于说引导中介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这个其实重要性不是很大,因为优势的一方还是可以把这个费用计算到房价里去。
3.对于要求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违规收集信息和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这个有利于引导行业规范发展,禁止中介机构或是从业人员不择手段的收集客户信息,然后又狂轰乱炸的打电话发短信,房产中介的电话和短信一度成为骚扰电话的主要类型之一。这个对于从业人员也不一定是坏事,大家都省点心,把时间用在提高个人专业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平上去,何乐而不为?
说完这次《意见》可能的影响,那么问题来说,未来房产中介会消失吗?
或许大家在多多少少还是看到一些新闻说是某些城市要试点二手房买卖双方直接交易,但这个事情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不太好实施起来,这究竟是为什么?
就目前的二手房交易的流程和涉及的一些事情来说,专业的房产中介还是有必要的,二手房交易涉及到签约、赎楼(目前部分城市允许带押过户)、银行贷款、过户、税费等问题,这个对于非专业人士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很容易蒙圈。
因此,从目前情况来看,房产中介还是有其存在的价值的,目前《意见》的发布更多的还是为了规范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