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对人类思维方法进行分类的尝试从一开始就忘记了分类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忘记了分类的对象必须是整个人类思维方法,需要涵盖人类思维方法的全部外延;忘记了分类标准应该明确和清晰的要求;忘记了分类后的子项不能遗漏、交叉、错位。
笔者是将人们观察和处理实际现象的技术特征作为人类思维方法的一级分类标准。按照这个标准,人类思维方法首先可分为两大类:形象思维方法和概念性思维方法。
形象思维方法观察和处理实际现象的技术特征是,用感官感知实际现象,并且直接对感官感知的实际现象进行记忆和组合。
概念性思维方法观察和处理实际现象的技术特征是,用感官感知实际现象,接下来并没有直接对感官感知的实际现象进行记忆和组合,而是先将感官感知的实际现象压缩成概念符号,记忆和组合的是代表实际现象的概念符号。
形象思维方法的技术特征与概念性思维方法的技术特征,前半部分是相同的,都要先用人类感觉器官扫描实际现象。区别在于后半部分,形象思维方法直接对感知的现象信号进行记忆和组合,概念性思维方法则要先对感知的现象信号进行压缩处理,记忆和组合的是作为压缩处理结果的概念符号。例如,形象思维在感知到各种雷电的现象以后,直接记忆和组合的是各种雷电的形象信号。概念性思维在感知到各种雷电的现象以后,首先将各种雷电的形象信号压缩成“雷”、“电”这样的概念符号,记忆和组合的是“雷”、“电”这样的概念符号。
有了概念性思维以后,大量感知形象被压缩成概念,感知形象与感知形象出现的先后顺序,或者感知形象与感知形象之间的联系被压缩成概念与概念的组合关系,如此一来,人们不仅可以更方便地认识事物变化的规律性了,还可以很方便地表达、传播对事物变化规律性的认识了。从此,人类思维便沿着与其它动物不同的概念性思维的方向开始了无比漫长、无比缓慢的进化过程。
(摘编自《思维方法高级教程》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