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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驴友”违规探险被困山区 2万元救援费自担

掌上曲靖 楼主
2024-11-14 10:38 广东 17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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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5名“驴友”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2万元救援费用,转入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财政账户,这笔费用将支付给参加救援的社会救援力量和群众。据“江西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这是江西首次对违规探险造成公共资源浪费行为进行追责。

5名“驴友”擅闯未开发山区

10月25日下午,10名“驴友”前往奉新县百丈山进行徒步登山探险运动。10月26日,其中5人没有听从民宿经营者建议,擅自前往未经开发的山区(天狗岭),并约定当天17时前返回民宿。

然而,迟迟未归的“驴友”让民宿经营者王某很是担心,王某在尝试电话联系“驴友”始终无果后,遂报警求助。当地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消防、公安、蓝天救援等政府和社会救援力量数百人前往现场搜救。

百丈山地形复杂,山路崎岖不平,且夜间温度较低,给搜救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经过18个小时的地毯式搜救,救援人员在修水县黄港镇杨家坪大塘嘴附近找到了5名失联“驴友”。几人除了体力不支外,身体无受伤情况。

他们为自己的鲁莽买单

11月7日,宜春市政府在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对5名“驴友”进行了警示教育约谈,会上对“驴友”违反政府管理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探险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为完全民事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与会“驴友”表示后悔自己的鲁莽行为,并签署了《具结悔过书》。

鉴于失联事件造成的公共资源大量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之规定,与会“驴友”表示自愿承担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综合考量旅游者过错程度、个人承担能力和悔过认错态度,经协商,由5人共同承担2万元救援费用。

“驴友”李某某说:“希望广大徒步登山爱好者以我为鉴,不要擅自前往未开发山区,给政府和社会增添困扰。合规探险方周全,莫让任性引危难。”

救援不是“免费午餐”

此前,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法院的一起案件引发关注。

据报道,今年7月,4名游客前往新疆尼勒克县旅游,擅自闯入冰川无人区被困。当地消防救援大队接警后,第一时间启动救援,并协调某旅游公司的3架民用直升机及救援马队前往事发区域开展救援工作。

事后,派出3架直升机进行搜救的某旅游公司、合作社马队以及向导,向4名游客索要救援费用,游客却拒绝承担。于是,4名游客被告上法庭。经过法院调解,4名游客当场支付了救援费用。

据悉,我国旅游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野游行为及有偿救援作出了具体规定。

媒体评论称,遏制盲目探险活动,需要旅游部门和相关景区加强对违规野游的警示宣传;需要户外极限运动团体、协会等社会组织强化自律,不擅自进入未开发景点;需要游客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共资源。救援不是“免费午餐”,谁任性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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