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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14岁少年放炮烧了一辆车!法院:赔偿15万元!

今日平南 楼主
2025-01-27 19:27 广东 6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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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

燃放烟花爆竹稍有不慎

极易造成人身财产损害

近日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

春节期间未成年人私自燃放鞭炮引燃车辆案件

判决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共同支付赔偿款

14岁的小明(化名)回外市过年时, 在街道上独自燃放旋转炮,家长未有效监管 。过程中,一响旋转炮直射进入停靠在路边的一辆轿车前端保险杠中网处, 引发车辆起火,最终导致车辆报废

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载明,起火点为车辆发动机机舱内距离左侧轮胎约30cm处, 起火原因为人为燃放烟花,烟花飞窜引燃发动机机舱内可燃物蔓延成灾

事故发生前,车主为车辆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根据现场查勘评估与车主签订《定损协议书》,随后向车主支付车辆全损金额15万元。

后保险公司将小明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三人共同赔偿损失15万元。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三被告向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15万元

该判决已生效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法官高亮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案发时小明14周岁,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其在汽车旁燃放烟花引发火灾,行为存在过错。

因小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由小明的监护人即其父母承担。

保险公司已经代小明赔偿相应款项给受损方,故依法有权代位向小明及其监护人追偿赔偿金额。

法官提醒,春节假期临近,群众在欢聚团圆的同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人身及财产安全,避免因一时疏忽造成损失。

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履行对子女的监护义务,增强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意识 。此外,如春节期间想燃放烟花,应提前了解当地烟花爆竹燃放要求。

在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应严格遵守规定;在规定的可燃区域内,应从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产品,文明合法燃放,燃放时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在室内或人群密集的地方燃放。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安全警示:

燃放烟花爆竹本身存在一定安全风险

如果燃放方式不正确

或是烟花爆竹本身质量不合格

那么其危险系数就会大大增加

01

1月11日,江苏常州一小区凉亭起火,凉亭内塑料座椅及茶几被点燃,所幸在火灾初起阶段就被小区保安及时发现并扑灭。经过调阅监控发现, 事故原因为三名小朋友在塑料茶几上燃放烟花,不慎引发火灾

02

2024年12月22日,河南商丘夏邑县,男孩烤火时 随手将捡到的炮仗扔进火堆 ,约一分钟后, 炮仗在火堆里爆炸,男孩母亲被波及

03

2023年2月1日18时,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东城街道 2名孩童在小区门口燃放烟花时,将烟花扔进下水道里面引起爆炸,致1死1伤

燃放烟花爆竹存在一定安全风险

如果燃放方式不正确

或是烟花爆竹本身质量不合格

其危险系数会大大增加

如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提示请收好

↓↓↓

主管| 中共平南县委宣传部

出品| 平南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编辑| 谢献芳

责编| 卢昱冰

审核| 韦挺松

签发| 余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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