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特制订并公布本网相关管理办法。 一、机构设置 凯迪网络总编室为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部门,网站信息安全、技术等部门协助完成举报信息处置工作。 二、举报信息受理范围 (一)《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所禁止的违法内容: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七条所需防范和抵制的内容: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三、举报工作说明和受理流程 1、凯迪网络安排专人负责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途径。 2、举报人的举报方式不受限制,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提供其它通讯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核查情况。 3、发现已受理的举报投诉管辖权限不明的,应先予以报告。不属于本网站处理范围的,应及时告知举报人,有条件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4、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各类举报投诉,遵循及时受理、快速处理、迅速反馈的原则,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5、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举报投诉受理 (1)受理登记 ①受理来源分为来电、来访、来信、网上举报、相关部门移送等方式。 ②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实行首(问)接负责制。接到举报投诉时,最先受理的人员应当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对来访举报的,应指派专人接待;对电话举报的,应指派专人听取内容并做好记录;对书面举报的,应做好登记并后附原件;对网络举报的,专人负责研判处理。举报投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由举报投诉人自愿陈述,不得因匿名举报投诉而拒绝受理。 ③不属于本网站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事项,应当先向举报投诉人说明,告知其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④投诉举报案件受理人员应做到态度热情礼貌,语言文明规范,处事认真严谨。 (2)报告和交办 对受理的举报,一般性信息由社区总值班抑或举报专责人员分班次分时段负责研判处理,经研判属重大事项者,须向主管领导汇报,领导签批后立即进行处理。 (3)反馈 ①举报投诉处理完成后,应由首接人员向举报投诉者及时反馈,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 ②对于相关部门移送的举报投诉,应将查处结果向相关部门反馈。 7、举报投诉受理及查处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8、在处理举报投诉受理过程中应做好保密工作,对检举、揭发、投诉的材料及有关内容应妥善保管,严禁泄露给被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与投诉、举报案件由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举报工作说明和受理流程 目前社区接受不良信息举报有以下五个途径: 一是在每个帖文下都设置了“举报”按钮,网民可以通过举报快捷键将认为的不良信息提交到凯迪的举报后台; 二是通过社区短信将不良信息链接发给在线编辑,在线编辑再转总值班受理; 三是通过设置在首页的网络警察报警平台或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入口举报,社区首页醒目位置设有多个举报平台的LOGO链接入口; 四是通过在网站的“站务”栏目直接发帖举报; 五是通过拨打值班电话0898-68555596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