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2020年1月2日,中国农业大学的李宁院士被判刑12年,判决书称李宁院士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756万余元,其中1017万元是销售实验室淘汰动物和牛奶所得。李宁1962年出生于江西南昌,曾是我国动物生物学方面的著名科学家。2007年,他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时年45岁,是当时全国最年轻的“两院”院士。李宁院士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李宁课题组负责人、北京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济福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后来,李宁院士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14年6月21日被逮捕并羁押于吉林省看守所。案号为(2015)松刑初字第15号的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判决日期为二�?二�?年一月二日,该判决书显示:李宁、张磊利用职务便利截留科研项目实验后淘汰的猪、牛及产出牛奶销售款的事实,经庭审质证,法院则查明确有其事。而且法院查明的主要事实经过与检察院的起诉是一致的: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相关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利用科研经费购买了实验所需的猪、牛,对出售课题研究过程中淘汰的实验受体猪、牛和牛奶所得款项,被告人张磊向被告人李宁请示如何处理时,李宁指使张磊将该款项交给报账员欧某甲、谢某甲账外单独保管,不要上交。欧某甲、谢某甲遂将该款存入个人银行卡中。经司法会计鉴定,截留猪、牛、牛奶销售款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0179201.86元。实验淘汰的受体猪、牛、牛奶应该怎么处理呢?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问。这些实验淘汰的动物和牛奶最终流向了市场,并获利千万,他们都卖给了谁,判决书没有写,但有虚开发票的公司名字。一、被告人李宁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6月21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止。罚金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二、被告人张磊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5月16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止。罚金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三、扣押的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这只是这个国家体质犯罪的冰山一角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