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关于“一名大货车司机质疑检测点超载结果割腕换复磅”一事的初步调查结果公布。据调查报告,涉事检测点地磅经第三方鉴定合格,调查组向司机致歉并要求检测点提升服务水平,相关情况将进一步核实。(4月16日新华社)
“货车司机自残求复磅”事件令人震惊,虽然受到广大网友、媒体批评,但官方通报却称地磅“合格”。对此,我不苟同。我以为,地磅不可能合格,涉事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也不合格。
通报称,4月12日17时许,司机赵某某驾驶一辆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途经清远市清城区新庄超限检测点进行测重,经1号和2号地磅两次检测,重量显示均为50.24吨。而该车核载49吨,超载1.24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扣3分并罚款500元。
1个多小时后,货车司机赵某某进入违章处理室,要求进行第三次过磅,检测点工作人员拒绝了他的要求。据赵某某称,在第三次与工作人员协商复磅仍未果后,当日19时许,他在上述办公室用刀片割伤了自己左臂。“自残求复磅”终于得到同意,而复磅的结果是车辆总重为49.96吨,超重0.96吨,但未达到一吨以上的超重处罚标准。司机直接将车开走,既没罚款也未被扣分。
在司机自残求复磅之前,两次过磅都显示车辆超重一吨以上,要扣分和罚款。而在司机自残求复磅之后,第三次过磅却显示车辆超重不超过一吨,既不罚款也不扣分。同一辆车的重量前后矛盾,说明地磅必然有问题。
调查组负责人表示,经第三方检测,新庄超限检测点两台地磅均为合格。通报只是给出“地磅合格”的结论,没有解释为何车辆重量前后矛盾,完全没有说服力。
同一辆车的重量前后矛盾,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地磅有问题,不合格,要么是有人动了手脚。如果事实真如通报所说的,地磅合格,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有人动了手脚。那么,究竟是谁动了手脚,为什么要动手脚?调查组也应该给出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而不是随便糊弄公众。
赵司机称,他从距离此处不到50公里左右的另一处超限站经过时,并没有被测出超重一吨以上,“我这一路经过山东、江苏、安徽、江西等地不少于5个监测站点,都没有显示超吨,唯独在这里被记。”
为什么赵司机的货车在其他多个监测点都没有被查出超吨,而在此处就超了?如果此处的地磅“合格”,那么,其他地区的多个监测站的地磅都不合格。这种可能性大吗?
赵司机完全有理由怀疑过磅出现错误,有权利要求复磅。可是,工作人员不仅拒绝了他的要求,而且也没有提供有效的投诉途径。赵司机拨通了办公室内墙上的投诉电话,接线人员表示“不接受投诉,有任何问题你与工作人员协商”。赵司机又拨打了市民服务热线,对方称“5个工作日后给予回复”,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一直未被接通。无奈之下,他选择自残求复磅。
由于司机自残,结果过磅就不超吨,不罚款不扣分,这种蹊跷的操作,不得不让人怀疑此处的地磅是可以任意“调整”的。“自残求复磅”毕竟是极端个案,此前可能从来没有人这样做过,那么,此处的地磅当然就没有必要“调整”。也就是说,长期以来,该监测站的地磅都是调高了车辆的重量。那么,涉事单位及工作人员究竟以这种手段收了多少不该收的罚款,这些罚款都到了谁的口袋,是否也应给社会一个交代?
日前,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公安部强调要规范交警执法处罚,严禁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从“货车司机因北斗掉线被罚款而服毒自杀”事件,再到“货车司机自残求复磅”事件,暴露出交通执法逐利化、违法化在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必须得到全面、严肃的整顿。(文/李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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