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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试点“个人房产税”,全国推行还要多久?

德丰杰互联

2021-08-18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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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




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管相关规定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

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

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




截止目前,已有居民开始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PART ONE

个人住房房产税

税率如何确定




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文件内容:


第二条规定:


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规定:


(1)适用税率:暂定为0.6%


(2)税率暂减为0.4%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


*上述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结合上述规定,各年度适用0.4%税率的条件详见下表:


(截图来源:上海市税务局)



PART TWO

个人住房房产税

如何缴纳




根据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管相关规定,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选择通过:


(1)电子税务局

(2)付费通网站

(3)有关银行

(4)税务专窗


以上四种渠道之一缴纳税款。



PART THREE

事关房产税的

若干问题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发布的《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内容:



一、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和面积怎么算?


1.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为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拥有的所有住房;


*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


*拥有的住房:含已签订购房合同的住房。


2.两个或两个以上居民家庭共同拥有或购买住房的:


(1)均应计入各自家庭的住房套数;


(2)根据各自拥有住房的份额,分别计算家庭住房面积。



二、应税住房应纳房产税税额怎么算?


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



三、部分个人住房的税收减免有哪些?


对部分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具体包括:


1.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征收或拆迁而购买或取得的住房;


*上述住房超出国家及本市有关房屋征收或拆迁的补偿标准的部分,应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确定房产税征免面积。


2.本市农村居民通过宅基地置换试点政策取得的住房。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发布的《关于缴纳2020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事项的提示》文件内容,梳理2021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税渠道的服务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一)电子税务局


1.电脑端:纳税人可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2.移动端:可通过“随申办”APP、“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在线缴纳税款。


(二)付费通网站


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按照网上流程进行缴税:


(1)登录付费通网站

(2)使用付费通APP

(3)“付费通账单查缴”微信公众号


(三)有关银行


1.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可到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


2.银行网点的服务时间与日常办理个人业务的时间相同,具体可咨询有关银行。


(四)税务专窗


1.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

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


2.应税住房所在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个人住房房产税专窗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纳税人到税务专窗缴税的,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



二、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纳税人到银行和税务专窗缴税时,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如何获取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


1.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通过【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模块】获取;


2.两种移动端获取方式:


(1)“随申办”APP

(2)“支付宝”APP【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模块】


*注:在付费通网站或银行缴税的,可在缴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进行上述操作。



四、纳税人不在上海,如何缴纳房产税?


1.可按照“提示一”相关内容网上缴税;


2.可以委托他人缴纳税款。



五、缴税时发现纳税信息有误怎么办?


(1)携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2)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理更正手续。


*其他征收点不受理信息更正业务



六、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后,纳税事项发生变化如何办理变更认定?


纳税人居民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如发生家庭原有住房减少、家庭人员增减等情况),涉及应税住房房产税纳税事项调整的:


(1)携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2)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请办理变更认定手续;


(3)从重新认定之次起调整纳税。


*其他征收点不受理变更认定业务



七、逾期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渠道及如何加收滞纳金?


1.按照“提示一”相关内容网上缴税;


2.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缴纳。


*逾期缴纳的,当年度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八、经税务机关催报催缴仍拒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税务机关将会如何处理?


1.税务机关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


2..税务机关根据个人信用征信管理相关办法,将欠税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管理


3.欠税住房权属转移前应缴清房产税税款,未缴清税款的将被限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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