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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大学生就业,出路在哪里?

这个是认证

雨山书画谈

2021-11-02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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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大学生在就业,面临实实在在的困难。

最近有关残疾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就是2009年5月6日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09】8号,距今已经12年了,正好一个轮回。

它规定:

一、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确保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享受相关政策

  (一)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纳入现行政策扶持范围。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大力支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切实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纳入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范围,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确保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惠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二)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实施重点扶助。各地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要充分考虑残疾人毕业生特殊困难,切实体现党和政府的特别关怀,给予适当倾斜照顾。在开拓就业渠道、落实就业政策、提供就业服务过程中,应本着优先、优惠、优质的原则,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作为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优先扶持,实施重点援助。

  二、积极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

  (三)鼓励用人单位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发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特殊保护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用人单位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发就业岗位。用人单位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在享受国家统一规定政策基础上,按规定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奖励。2009年至2011年,执行按比例就业的用人单位每安排一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从2009年起,县级以上残联及直属单位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中,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不得少于20%。

这些都是冠冕堂皇的口号,并没有实际行动和实际措施。一般用人单位拒绝残疾人,甚至歧视残疾人,宁愿交残疾人税也不愿接受一个残疾大学生,即便强塞一个,也是边缘化,歧视化,上不上班无所谓,有你没你都一样的待遇,甚至人事体制代理制,职称评定无缘份的鄙视制度,以至于造成许多大学生上班没动力,应对的结果就是被社会抛弃。

当然,也有指标规定的单位,也就是残联及其直属单位不少于20%,残联才有几个呢?其下属单位都是些福利单位,也就是让这些能学业有成走进正常社会的残疾大学生重新走进残疾人世界,这是个可怕的轮回,也是对残疾人康复的重要性没有一点促进作用,这是不适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

如果想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爱,那就制定可操作的政策,不是喊喊口号就代表对残疾人的爱护。

首先,一些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接受残疾人,残疾人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但决不能和正常人一个考题,试想一下盲人考试颜色,聋人考试听力,这对残疾人不公平,更不要说关爱。他们应该在一个小群体里考试,就像军人,警察等,毕竟是社会上很小的群体,并且要口口声声照顾,不如实实在在的照顾。

还有,规定企业吸收残疾大学生,必须按正规手续办理,需要入编的必须入,需要职称评定的必须评。面对越来越多的残疾人,企业也必须拿出具体的操作方案,比如,每年接受的大学生数量,男女等,不能交钱了事,一点也不为社会负责。

当然,有许多政策都可以规定,只要不懒政,不歧视,残疾大学生就业就不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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