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已经成为较为普遍的问题,而一楼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也是常态。在这样的前提下,能否借助法律程序来加以解决,之前人民日报给与支持。当然这也不能说通过法律就能解决问题,只能是其中的一项措施而已,并没有值得推荐的意义。
一楼不同意已经成为加装电梯的肠梗阻,这个问题屡见不鲜。在保护所有小区业主的权益这个噱头之下,一楼业主的权益又有什么说法,又怎么能够得到保障,其实也是难以厘清。
对于一百多户业主的一致呼声,一楼的反对显然有些过于苍白无力,然而果真能够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吗?我看未必。
结束棚户区改造,避免大拆大建已经是政策的主流方面,因而就带来加装电梯这个社会性问题。我们一方面要推进老旧小区的改造新升级,同时还要兼顾一楼业主的所求。比如在经济层面给与补偿等等,其实要做的是很多,不能指望对薄公堂就能一劳永逸。
这是因为邻居是搬不走的即便是打赢官司,还是要在一个小区生活,乘坐电梯的业主还是要从人家门口走过,这个局面将会延续长时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恐怕遗留的问题不见得一场官司就能解决的。
因此上,中央喉舌的这个舆论一开始就给带偏了,尽管是法治社会,其实更多的是人情社会,不是要建立和谐社会吗,那就不要值不值对峙公堂。
当然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不可避免要牺牲一小部分人的利益,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但问题是一楼业主的权益就应该被忽略吗?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央喉舌的这番论调,并不会使所有人都赞同,因而也是失之偏颇的。尤其是未来5年,老旧小区改造将会有近二十万宗,都指望打官司来解决纠纷,显然又是一种社会矛盾。
因此上即便是有三分之二的人赞同,还是不能照顾到全体业主的利益。因为加装电梯不仅仅是通风采光的问题,更重要的麻烦来自电梯的噪音,甚至会影响到一楼业主的隐私权被侵犯,这必然会引起第二场官司。
更有甚者一楼业主不使用电梯,当然就不必缴纳电梯安装费,这也就算啦,问题是电梯后期的相关费用也要一楼业主缴纳,并且说是国家规定,这就更使得一楼业主分外恼怒。
这还只是一个方面,因为小区高层加装电梯,他们的房子自然会增值,而一楼的房子反而会贬值,这也是不争的事实,问题是一楼的权益谁来和维护?
因此,解决加装电梯,并不能指望打官司来解决,而是要站在全局的角度妥善拿出积极稳妥的办法,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比如之前推出的共享电梯,就是一个比较不错的方案。总之,老旧小区的改造升级,尤其是加装电梯这样牵扯面很大的工程,还是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