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事实上,有一百多年历史的《韦伯斯特大词典》早就收录了formal logic这个词:

英语国家法学院都是学士后教育,无本科.历尽艰辛拿到律师牌照者,不可能没听说过formal logic这个常识性的词组.以美国法学院为例,学位有三:LLM,JD,SJD.这三个学位全是本科后教育,即都是考律师证所必需的研究生学位.其中,申请JD还需包括逻辑题的LSAT成绩单.他们即便在本科阶段没有选修逻辑,也会在入学后选修逻辑或至少听教授们解释过formal logic,何来捏造?
试问烤鸭,你那位“蓝眼睛律师”是哪个法学院毕业的?请他立马上线接受猫友质询,不然你就是违背常识肆意杜撰,应向猫友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