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于近日依法对违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的海口喜顶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口龙华美之佳便利商行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今年6月2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口喜顶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储存室发现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LZ01-280)100个、塑料碗盖500个,材质均为聚丙烯(PP)。属在《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中。
经执法人员调查认定,海口喜顶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份从淘宝网上购进塑料碗3箱,共600套(含碗、盖),价格为275元/箱,货值共825元(无索证索票),用于盛装商品,截至执法人员于6月28日检查时,查获塑料碗(LZ01-280)100个、塑料碗盖500个,其余均已使用。
7月3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口龙华美之佳便利商行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现场收银台内发现59个透明塑料袋,材质为PE-HD(高密度聚乙烯),该商行店员表示,上述塑料袋是免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
经执法人员调查,7月10日,海口龙华美之佳便利商行从上门推销的人手中购进材质为PE-HD(高密度聚乙烯)的400个透明塑料袋,用于提供给顾客包装商品,截至7月31日共提供使用了341个。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定,海口喜顶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口龙华美之佳便利商行向消费者提供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对此,该局依法对海口龙华美之佳便利商行予以责令改正,没收59个透明塑料袋,罚款1000元;对海口喜顶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LZ01-280)100个、塑料碗盖500个,并罚款1000元。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