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网友咨询:
企业破产案件中,法院如何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律师解答:
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律师补充:
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破产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应立即通知债务人停止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债务人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由管理人决定或人民法院审查批准。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情形除外。
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孙律师,电话同V18817594491,法律硕士,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建设工程以及金融资产领域的研究和实务操作,精通民商事争议解决各个模块,对婚姻及继承法律实务具有深入研究及丰富经验,在诉讼业务和公司法律服务方面有独到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