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
海南福彩微信公众号发布
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关于非法彩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详情如下
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关于非法彩票举报奖励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福利彩票市场秩序,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打击非法彩票,加强对我省福彩投注站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社会公众对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非法彩票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且线索未被公安部门、监管部门及各级福彩机构掌握,按本办法予以相应奖励。
第三条非法彩票举报受理及奖励部门为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举报奖励金从市场调控资金中列支。
第四条非法彩票线索举报奖励工作应当遵循依靠群众、依法规范、严格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 举报奖励范围与标准
第五条非法彩票是指违反《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发行、销售以下形式的彩票:
(一)未经国务院特许,擅自发行、销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之外的其他彩票;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擅自发行、销售的境外彩票;
(三)未经财政部批准,擅自发行、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品种和彩票游戏;
(四)未经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委托,擅自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
(五)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
第六条非法彩票线索举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非法彩票违规违法行为;
(二)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和具体的举报事实;
(三)实名举报并能够提供与举报内容相应的详实、确凿的证据;
(四)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公安部门、监管部门及各级福彩机构掌握的;
(五)举报内容经公安部门及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查证属实的;
(六)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举报程序。
第七条给予举报违法线索人员现金奖励,具体如下:
(一)被举报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奖励举报人4000元;
(二)被举报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
(三)针对同一案件线索,对举报人最高奖励5000元。
第八条奖励原则
两人以上举报同一非法彩票案件线索的,应当按照不同方式进行奖励:
1.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2.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第三章举报奖励程序与途径
第九条非法彩票线索举报奖励程序
(一)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非法彩票线索被查证且作出处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申请举报奖励的权利,并做好书面记录。告知日期以通知当日的记录为准。若案件复杂,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仍在核查中的,可延期回复。对匿名举报,无法核实身份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二)举报人应当在收到举报奖励告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奖励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出奖励申请的,视为放弃获得奖励权利;
(三)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收到奖励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批准并通知举报人。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举报奖励审批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四)实名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奖励通知及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励的,视为举报人放弃奖励。
第十条非法彩票线索举报奖励流程
(一)举报人向省福彩中心举报非法彩票线索;
(二)省福彩中心接到举报人提供举报非法彩票线索后,做好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举报人姓名、电话、举报日期、销售非法彩票地址等;
(三)省福彩中心做好信息登记后,向辖区公安部门提交非法彩票线索;
(四)省福彩中心提交的线索被公安部门查证属实,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相关人员被判刑、刑拘或拘留;
(五)省福彩中心以公安部门的处理情况作为奖励依据,填写《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非法彩票举报奖励审批表》;
(六)呈报省福彩中心领导审批;
(七)领导审批后,经办人与举报人联系,收集举报人姓名、账户、开户行,办理报账流程;
(八)财务部门将非法彩票举报奖励金额转账给举报人。
第十一条非法彩票线索举报途径:
(一)来访/来信举报:
来访/来信举报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5号福彩大厦。
(二)电话举报:
0898-66893663、0898-66890506。
(三)网络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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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南福彩”官方微信号。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依法保护举报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情况等进行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对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举报人应对举报行为负责,如有编造、诬告、报复性举报信息等行为,举报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在举报奖励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