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遭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而赠与却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 为与他人建立恋爱关系,在追求的过程中给付对方财物,对方虽接受了财物,但最终二人并未建立恋爱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给付财物一方能否向对方主张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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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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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霞 唐静静 来源: 北京一中院、京法网事 编辑:石慧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待遇,继续向单位提供劳动能否认定劳动关系依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