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听著名作家唐国明围绕“一个需要钱的时代,我为何还如此诗歌”的讲述,你就明白我们的精神困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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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明,2016年出版从程高本《红楼梦》后40回找到八十回后曹雪芹文笔的成名作《红楼梦八十回后曹文考古复原:第81至100回》。另纠正了前八十回1000多处错误,删除第67回中不是曹雪芹的文笔,做出了《再现曹雪芹百回红楼梦》。先后在2019年、2022年出版了开创诗意流、半途主义长篇《零乡》部分草稿两部:《鹅毛诗》《坚守在长城要塞上的士兵》。2018年作品《这样论证哥德巴赫猜想1+1与3x+1》于上海作协、华东师大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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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途主义就如前所未有的给世界带来“鹅毛风范、长风情怀”精神的唐国明,最初以《鹅毛诗》《坚守在长城要塞上的士兵》出版了成熟部分的《零乡》一书中表达的那样:不在过去,不在现在,不在将来,只在途上;不在别处,不在远方,只在路上;不在故乡,不在他乡,此刻只在半途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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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鹅毛风范骨、清风明月肉、闲云流水血、长风情怀心的学者、诗者、智者,。
集找到《红楼梦》80回后曹雪芹文笔,前所未有地发现论证了两组项数相同数差为1为2的连续数之和的数差规律,开创鹅毛诗、半途主义、诗意流成就于一体;集文学家、哲学家、红学家于一身的著名作家唐国明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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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在长城要塞上的士兵(节选)——节选自著名作家诗意流半途主义长篇《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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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山沟青年的北京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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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后,那个吊着脑袋吃饭的人从我手里拿过《零乡》那本书去,放在他手里提着的袋子里后问我,《零乡》作者唐国明是不是一个“像曹雪芹一样的文人”,我说我对他的看法全写在这本书的文章《2021年3月19日至11月14日我这样看清了本书作者》里了。他一听这话笑了笑,说他倒相信唐国明就是唐国明写于2016年的诗《没有故乡的鹅毛诗人》里,写的那个投胎转世来的唐国明,他说唐国明在那首诗里这样表白道:“没有故乡的我坐着,鹅毛聚集的鹅毛云;空虚在天空的我,曾经大闹天庭;以致这样空虚地坐在鹅毛云上,望着天河翻滚;看仙女们披着鹅毛大氅,在鹅毛云上起伏飞行。待群鸟填满天空与我一起歌唱,歌唱天空的幸福与自由,我却在天空越唱越寂寞。”“我想举起月亮与太阳这两个盘子挥舞,也想借着天空这张白纸,写下表达痛苦的诗歌。越舞越空虚的我,越写越虚空。我想乘着鹅毛云,去一个无人统治的净土。”“飞遍大地与天空,所到之处,凡有尘埃的地方,都已被统治者拥有。我只能坐在鹅毛云端,修造传说中的海市蜃楼;修起又毁掉,毁掉又修筑,这是天庭允许我做的工作。”“我没有什么,仅有一个叫鹅毛星球的王国;这个王国没生产什么,只生产编云织雾的鹅毛。天空每天的鹅毛云朵,全由我的王国制造。”“我一下坐在鹅毛云端,一下躺在鹅毛床上。在天河两岸,我爱月亮上的嫦娥,嫦娥也爱我。”“千年前我大闹天空,天空判我一个人与群鸟歌舞地守着一个叫鹅毛的星球;让我与对岸的嫦娥,只能相思,不得厮守;让我们思念的血泪,填充天河的水流;直到大地的马生角,直到群鸟在天河上用羽毛,塞得天河水断流。”“那时,我似乎一无所有又无所不有,我沿着天河对嫦娥高歌;嫦娥一边听我高唱,一边在天河边洗着我送给她的鹅毛上衣与芦花小裤。她常托天鹅给我送来蟠桃仙果。一到喜鹊成群来到天河,用躯体连成织女牛郎相会的鹊桥,那天我也可以与嫦娥,在我的鹅毛床上紧紧相抱,为我的王国孕育一只又一只天鸟。”“不知时间已过了多久,也不知自己修了多少座海市蜃楼;写在鹅毛上的诗歌,不知被群鸟向人间带去了多少。群鸟每年来天空取走我的诗歌,我用诗歌赞颂人间的炊烟与五谷;每到人间的冬季,我会用鹅毛铺白大地。”“人间有一座叫喜马拉雅的山长在那里,我常用鹅毛铺白山顶,把山顶当自己看尘世的座椅。”“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我不断修造不断写着,卧听滚滚的天河水流过,坐在云端上看嫦娥与群鸟在那边,为我掩袖独舞。每到天鹅飞回鹅毛星球,我带领它们齐声高歌,把天空吵闹得鹅毛成天飞舞。”“我想跳下鹅毛云,告别天空,去凡间建一个小村,娶妻生子,耕读做人。命运规定我只属于天庭,一下凡间,我就会化成云梦湖上的烟云。这就是我的命定,我再怎样大闹天空,天空的手指会将我的命运一手指定。”“在空无的天空为什么有我,还有嫦娥,还有天空如花似玉的众神。天空的女儿们,常来我的鹅毛王国,编织鹅毛裙。她们一把鹅毛裙子穿在身上,就勾出了我身上所有的诗神,我高唱诗歌的声音绕过天空,直上天庭。”“我坐在鹅毛云端,我一边编织一边梦想一边歌唱;天鹅在天河边不停飞翔,我不停地思想,我不知道我的路在何方。一朵又一朵鹅毛云,从我的鹅毛王国哗哗飞滚。一条又一条经过我的手织出的鹅毛裙,一次又一次送给了活在天空上漂亮的女人。”“我高兴时抖落鹅毛上的露水,雨就下个不停;我发怒时,一团又一团鹅毛云,滚动天空。坐在鹅毛云上已经是我的生活,我只能如此静默在天空。” “尽管天空如此寂寞,我成天耕云织雾。我的王国是天鸟的王国,是鸟群的王国,也是天鹅的国土。”“我来自哪里,我来自何处!我一次又一次被指定在鹅毛星球上,织云编雾,赋诗说愁;带着群鸟从天空不停飞过,在珠穆朗玛山上停留,梳理羽毛。”“我坐在雪白的羽毛上,挥动所有的鹅毛卷起大风,吹送得天也空无地也空无。我这样孤独成王,被戴上了鹅毛的王冠。由于我的诗歌感动了天庭一些爱诗的天臣,我被天帝封为鹅毛诗人,并赐我为王,与嫦娥在鹅毛星球上,生儿育女,建立村庄。”“一本本鹅毛天书,开始发行天庭。天庭中夜夜传来唱我诗歌的声音。”“歌唱,歌唱村庄,歌唱群鸟;歌唱太阳与月亮,还有天河的波浪;歌唱天空的仙女神郎。”“不需要诗歌的天空,永远沉寂,永远只有我与群鸟,用诗歌来表达自己的怅愁与彷徨。我不再常坐在鹅毛云上,我开始与群鸟常去河里,打鱼撒网。我开始像活在天空的一个老农民一样,与嫦娥一起种菜种粮,一起织云编雾织鹅毛衣裳,教孩子们念诗认字,去天庭见见天帝爱诗的仙子神郎。”“以前为要回那根曾属于我的定天神针,我一次又一次大闹天庭。因为我只要拥有定天神物,我会拥有天动地摇的力量,我会自由得想怎样就怎样。”“曾一次又一次我用定天神针未知的力量,把嫦娥带回到我们相爱的鹅毛床上。最后无奈的天空,夺走了我那根定天神物,让我不得过天河,掌管鹅毛星球。我失去了那根让我不安分的定天神针,如今我安分成了一个鹅毛诗人,在云梦边的村庄与嫦娥带着群鸟与孩子们,写诗唱歌,经雾济云;用大风吹醒了在岳麓山脚下向阳坡上,做梦的鹅毛诗人唐国明。”“我成了他上天的梦,他成了我入地的凡胎俗身。不管我在天空还是在大地,不管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不管我是唐国明的前世今生,还是鹅毛诗人唐国明的红楼梦里人;我与唐国明永远是一个把鹅毛诗,传播给天下的俗仙凡神。唐国明永远是天下人心中具有,长风情怀与鹅毛风范的千古文人。”他背书一样说完这些,我想对他说,这完全是唐国明在用笔虚构此刻之前我们看不见的唐国明,可他没等我说话,就已走下要塞去了。
很久后,我跟本书作者唐国明在要塞上聊到那个吊着脑袋吃饭的人。他说他一听我提起那个吊着脑袋吃饭的人,使他想起一段北京往事。他说“自1998年后,每次去北京,总想起北漂诗人曾先生在北京西山八大处那个酒店里对他流浪经验的诉说,他的诉说击痛了我。以致多年以后,通过网上对他的了解,为了再现从程高本《红楼梦》后40回发现的曹雪芹文字做些操练,便用自己的文字组织能力,以诗意流的形式完成了他的诉说与告白,每读一次就会痛心一次。他的诉说与告白可以算是那批北漂诗人的代言,所以将其命名为《一个需要钱的时代,我为何还如此诗歌》附在此书《坚守在长城要塞上的士兵》章节里了,供读者参阅,以便了解那批1990年前后北漂诗人的生存状况。”本书作者唐国明还说,《一个需要钱的时代,我为何还如此诗歌》这是曾先生作为北漂诗人的经历,也是那时北漂文艺青年的经历。他那时曾几次去北京,没有留在北京北漂,也许是因为他长于一个叫看牛山的山顶下。也许出于无聊,他又跟我这个士兵说了起来。说那时“由于上学条件有限,8岁才上学识字,12岁去离家二十里外的镇上念书。没上学前,父亲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上学后,老师教导我要为中华崛起而读书,要为振兴华夏、复兴中华而读书,要成为一个‘为人类服务’奋斗的接班人而读书。家里人教育我,要为光宗耀祖而读书,要为家里人长脸而读书,要为离开山里而读书;要为端上‘铁饭碗’而读书。直到我自己告诉我自己,要为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作家而读书,要为娶一个倾国倾城的红颜知己老婆而读书。”“家里人认为我要以读书成为一个作家很难,村里人认为想以读书成为作家是做白日梦。我为了这个白日梦,为了成为作家,第一次成了一个不听话的孩子,吵着闹着,冒着被父亲暴打暴骂的危险要离开教育落后的故土,去外地求学。最后被父亲风雨般地暴打暴骂后,又被父亲苦苦不舍地第一次送上了去外地求学的车。”“日后,逐渐明白了什么叫实事求是,什么是大众的根本利益,什么是先进文化与先进生产力,什么是与时俱进,什么是未来已来。但我却在不断追问,怎样写文章才能发表。”“走出学校后,从山村到城市,从近处到远方地南来北往。直到千辛万苦地念完大学,直到自己的作品发表出版,直到媒体把自己的行为从‘怪事奇事’到‘笑话神话’般地演绎。”“虽然被人知道,被人热议,被人当做谈资。虽每天在8平方米在一盒饭上写作、读书,也更明白了‘向群众学习,做群众的好学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道理。也算是一个投身‘实事求是认知世界、与时俱进改造天下’为复兴家国而努力的人了。”
听了他这番话,我更想像那个吊着脑袋吃饭的人一样买一本他的《零乡》读读,以便更深刻的了解这个把我写进《坚守在长城要塞上的士兵》的作家。他似乎跟人说过“我本来想在这本书里,把那个坚守在长城要塞上的士兵安排到‘此刻旅馆’里去阅读我的小说残本《零乡》,我最后还是决定要他在长城要塞上倾听我对他的诉说。于是他在某天听我说起我的诗意流半途主义,听我说起我用诗意流方式说出的无归的零乡困境。”不过在读《零乡》之前,我还得先看看《一个需要钱的时代,我为何还如此诗歌》。我很好奇,这一节又说了什么。看了后,再去想唐国明无归的“零乡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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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一个需要钱的时代,我为何还如此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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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知道,我是最伟大的懒汉诗人,还是最光荣的智者。首先感谢那些世俗包容了我,使我能这样活着。我是一只天鹅,像一个浮出梦境的泡沫。物价年年飞涨,我因为诗歌而贫穷,因为贫穷而饥饿。我想赚钱。我带着写不完的诗在各地流浪。这时,距离我成名已有多年,我却从来没有过上安定的生活。我这名“伟大诗人的接班人”毫不掩饰自己对金钱与性的渴望。尽管我常常辩解自己不算功利,诗人毕竟是有尊严的,但只要开始聊天,我总是一直重复这句话:“我就是一个伟大的社会寄生虫。”我比这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坦白:“我不想做体力劳动,我不想参加奴隶一样的工作,我就想像王一样自由自在地写东西。”
我记得,那一年的春天,我租了一间鼻孔般大小的出租屋,过得非常穷困潦倒,有时候甚至一天连一顿饭也吃不上,因为心中有一种对理想的追求,也就并不觉得有多么苦。为了生存,我开始不顾旁人的歧视,勇敢地背着吉他上街卖唱。就这样,在一种浑浑噩噩的状态下,我日复一日毫无意义地延续着自己卑微的生命。从我出生的第一天起,我实际上已经开始了漂泊。从此开始,我就成了一个没有故乡的人。一直到现在,差不多整整三十年,我再也没有返回过那个小山村,那个留下我童年记忆的地方。多年过去了。多年的东奔西走,让我知道,对我来说,漂泊是我与生俱来的命运,是不得不为之的选择,是一种性格和人生经验的必然驱使。回顾多年前从出走的那一天早晨,我觉得,多年的漂泊或者流浪,给了我许多快乐和收获,也给了许多损害的痛苦,它们之间,互相交织互相补充。在现实生活中,我觉得我一直是一个穷人,一个怀才不遇的边缘人,一个没有任何希望没有任何资源的多余人。我既找不到可以安身的家园,又找不到可以安身立命的家,我甚至找不到一个可以爱的女人。我是一个天生在路上的人,漂泊是我的职业。诗歌在我的精神世界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它超过我对爱情和金钱以及社会地位的追求。我至今末婚;无职业;无房子;无固定经济来源;无固定住所;无固定生活地点。
为了自己的诗歌理想,我像小小的捧在傻瓜手中的灯火,行走于可能随时熄灭的黑夜。我必须向着天空不停地仰望,我必须向着大地不停地歌唱。我将继续活着,直到某一天被方块字砌进虚无的深渊。我只属于泥土和小草,我想去一个没有任何人住的地方,永远不要被认同,永远不要被接受。我的被承认和被接受,将是我最大的耻辱!我没有故乡,我的故乡,在迁徙的路上。我没有避风港,我的避风港,是秋风中候鸟的翅膀。只有走在路上,我才觉得自己又回到了故乡。
我始终徘徊在流浪与讲述之间。流浪是我的粮食,诗歌和讲述是我的产品。我依旧憧憬未来,依旧一直生活在路上。活着,对于我而言是种折磨,可对于那些并不是太熟悉我的朋友而言,认为我活着是一种自私的索取。我就是那个酒鬼、寄生虫、流氓无产者,经过多年教育出来的废品。别人的劳动在给自己带来快乐时也带来收入。而我的劳动,给自己带来的,更多是痛苦或者贫穷与寂寞。
我似乎需要借助酒和性才能重返“文明人”的世界。我常年混迹于社会主流之外,不事产业;我不偷、不抢、不抽,一个失败的好人形象。我不仅在生活里冒险,也在诗歌中冒险。一个在诗歌上富有的人可以是一个穷光蛋,这成了我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向上的门和向下的门都朝我关闭,我找不到钥匙,除了在诗里,至少诗歌的门是向我打开的。我将自己彻底置于一种失败者的行列,并且觉得失败得还不够。我的日历上只写着“此刻”,我的酒和性经常处于匮乏状态,干了上顿没下顿。选择做一个诗人本身,都显得那么疯狂,像是一种奢侈的冒险。而社会的“底层”,正是疯子们的天然居所。诗歌也是“事物”,但是很轻很轻,它是用语言做成的,像空气。我在生活上肯定不是一个让人愉快的人,我的生活态度就像一段墓志铭。承认在生活上的失败是件聪明的事,承认我无法胜任正常人的工作、学习、生活也无可厚非。但人可以张开左手紧握右手,也可以张开右手两手空空,没什么了不起。我认为被称作疯子的人是无辜的。我喜欢过危险的生活。我似乎想要放声大哭,因为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干,因为这么干并不能给我带来任何好处,只能证明我的疯狂和绝望,以及我对这个世界的强烈不满。
女人和诗歌,就像燃烧在我心中的两团火焰。是我醒来的时候了,是我学会彻底放弃的时候了。我想推翻一切诗歌正史,对一切已有定评的诗歌,进行新的重估。我想鼓动一切诗人去街头唱诵自己的诗歌。但转念一想,只觉得人生是一片虚无,只觉得自己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其实并没有多大意义,只不过从一片虚无走向另一片虚无。
什么都在变,不变的是我。除了死亡,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拯救我。我看起来像个孩子,满脸的纯真、无邪、无助及迷茫。我弹着吉它卖唱,我流窜各地,酗酒、与女子寻欢,欠债、遭人毒打、露宿街头。我声称,老子喝酒从来不掏钱。我像一只杯子,我是透明的而又容易被人击碎,我想保存自已的伟大,但在现实的旋涡里,打几个转就能让我找不到方向。我常说自已是根虫、是个蛋、是个坏人。对我来说,生命永远像一次旅行,只有在路上才会找到感觉。女人喜欢的是有钱的男人,挣钱就是才华。我讨厌那种什么也没有,却总想与女子寻欢的男人。
四处都像天上,四处都很荒凉。每个人的肉身,不是像废墟工厂,就像发着恶臭的垃圾场。我想把自己的身体卧成写诗的笔;我想要灵魂不死的万世流芳,我想要蓝天白云清风明月的故乡。
人生的虚无,写诗的无用和无意义,是我永远所无法摆脱的。我过着没有尊严,没有明天的生活。在没有尽头的路上,在轮船甲板上,在车站的购票厅,在车厢内,我哭泣、发呆。我不顾一切地狂呼“我不相信”,不顾一切地烂醉如泥,不顾一切地夜游,不顾一切地再次出发。
不是时间不等人,而是人不等时间。经过这么多年以后,我诞生了。经过这么多年以后,我长大了。经过这么多年以后,那个我已死去了。我除了写诗,我什么也不干。
面对九流三教,才俊佳人,商人老板,我总有种像从天空回到大地一般的失落。在这些人中,基本上没有什么女人对我感兴趣,也没有什么男士愿意和我交流。如我常常对人所说的,我到哪里都只是行尸走肉,我到哪里都只是为了打发日子,我到哪里都只是为了像一条狗一样活着!一坐在临街靠窗的椅子上,说不上发呆,说不上忧郁,说不上任何可以明确的感情,任由一种深深的无奈像鹅毛一样从天花板上飘下。
有些植物适于在旷野的风雨中生长,有些植物只能生活在温室。有时由于喝酒过量,常不可避免地陷入没有食欲、没有狂燥,心情悲伤的境地;只觉得人生艰难虚无,只觉得想要向着这个不属于我的世界狂吐!我只想远离这个世界,但又不可能完全远离。不该经历的经历了,该经历的已索然寡味。从成天睡懒觉到整日愁眉苦脸,我依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丑,在世界的大舞台上不知所措。再没有比我更穷的了。我是一位深夜流泪的人,半夜唱歌的人,深一脚浅一脚赶往目的地的人,饥饿的人,逢酒必醉的人,流浪多年的人,被一些人视为疯子的人,显得无畏、实则有畏的人,关心他人的人,关心自己的人。我一律衣服当裤子穿,裤子当衣服穿,内裤外穿或戴在头上。
一条大河在东西方奔流,这就是酒的大河,也是艺术之河。我书桌上躺着诗稿,洁白而丰满,胜过万千清风明月一样的女子。人们选择钱权,诗人选择吃诗。我喜欢我吹箫的姿态,我也喜欢我卖唱的姿态。我有着狼与狐狸式的聪明和狡猾。多年的流浪生活,让我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如何顽强地活下去。
我要把音符从吉他的弦上解放出来,把歌从喉咙里解放出来,把酒从瓶子里、桶里、易拉罐里解放出来。自由到死,为自由而死,不自由我就不活。流浪,就是解放自己解放自由。如果全世界只剩下最后一个诗人,那么这个人就是我。如果你来世投生于遥远的天外,那么,就算隔了浩瀚的时空,你喝下七八千碗迷魂汤,渡过了波涛汹涌的忘川,哪怕那时你长了六万条腿,九亿只眼睛,但你仍会为没钱而大哭。
人不过只是一只名利场上的走狗,或者是别有用心之人事先已设计好的走狗。我只想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的人,有一颗不无自私但是善良的心,有一种不想被任何权力强暴的自由意志,有一种可以宽容别人同时能自我反思的灵魂!也许我做不到,但我希望我能做到!我觉得我不必去凑任何热闹了,我觉得我可以不再写诗了,因为诗,或者诗人,让我厌倦了!让我觉得,我没有必要再这样没有任何原则,或者既使有原则,也只不过是某些人手中的玩物,并无任何终极价值、终极意义可言。希望我能活五十岁,希望我能远离一切邪恶的力量,希望我能远离那些打着艺术的名义却干着同艺术无关的肮脏勾当者的有意无意的陷阱,希望我能写出无愧于自己和文学的力作,哪怕它不能发表,无人承认,没有任何实用价值!虽然我想成为诗歌英雄,但到哪,只不过是天天喝酒写诗睡觉混日子的尸肉。
我只想留下不朽的诗篇,闪光在黑暗的角落。林子依旧是多年前的林子,我依旧是多年前的游子。总有一天,我会让白天的小路认识我黑暗中的脚步,我会让山河成为我真正的朋友。我无业无妻无子,我有工作,我不工作;我可以结婚,我不结婚。我不做梦,你们就不能醒来。我不沉默,你们就不能歌唱。我不自我放逐,你们就永无归宿。在我的睡梦中,有时候我会模仿一只记忆中的天鹅,使劲地伸出双臂,双腿悬空,在故乡的田野与小溪上低低地滑翔。
我是脱离了人去看待一个诗人,脱离了人去做一个诗人。有人说我是魔鬼,倒没见我去害人。别人不敢做的,不敢说的,我敢于坦露。我很低能,很弱智,一个诗人,就是一个长大了的孩子,一个长不大的成人而已。上天入地的诗歌,代表诗歌的神性和崇高。直抵下半身的诗歌,写出了一个人本能和欲望的存在。一个真实活着的人,必然不是迎合大众口味的人。我会有很多喜欢我的人,也会有很多讨厌我的人。喜欢我的人,是因为在我身上,寻找到了“自己”某些相似的影子,于是亲近。不喜欢我的人,是因为在我身上看到了自己不喜欢的那个“自己”。是不是没人看,我就不写了呢?不思考了呢?我今天不思考,不写,明天肯定还是要思考还是要写的。因为乐趣,人做事的动机,一是趣味,二是目的。趣味来自天性,目的来自功用。我就像个文本,很多人都对这样一个人充满了好奇和探询的欲望。心里有什么,就见到什么。我是一个把生活出卖给诗歌的人。真实的并不一定就是清风明月的。我应该在这座山上,被人们彻底地遗忘。我比一条狗有更多的自由,像一阵风从房东的院子自由出入。到山下去走走,又不得不又回到这寒冷而寂寞的小屋。
我谈论诗歌如同举起桌上的酒杯砸自己的头。这是一个故纸堆里的世界,这是一个废纸糊成的世界。我再也无法回到那个出生我的家,再也不可能坐在童年去过的山林中。我是一个没有家的人,我是一个有家不愿归的人,我是一个归家后更加孤独的人。那被诗歌梦想捆住四肢的是我,那即将为诗歌理想挨刀的是我,那个为诗歌理想发出最后叫喊的仍旧是我。
神走了,连地狱也不留下,这个星球上只剩下绝望的人类。我已经到达却还没有离开,我已经复活却还从未诞生。诗是一根女神的辫子。诗是向上的,生活是向下的。诗教人不像一个人那样生活,而是教人像一个神那样生活。神被摧毁了,兽被赶走了,最后只留下人了。
我是那发誓要缚住诗歌太阳的伟大孩子,可我只能安居此刻。是一个古老民族灾难深重的命运诞生了我,是无数艰苦卓越灵魂的血汗哺育了我,是战争之剑与炼狱之火锤炼了我,是几千年漫长的黑暗,是千千万万永恒挣扎殉葬的生命,教育了我。所以我不再期待,不再心存幻想。我悲剧的命运又岂能有丝毫改变,其他殉葬的悲剧又岂能有丝毫改变。我仍然要忍受无尽的麻木与永恒的隔离。我得到了数重玻璃外的阳光,我置身于庞大而肮脏的参观者包围中,我被迫为诗歌理想承受五花八门的现代刺激,却不再有梦,不再有诗的语言、梦的语言。沉默啊,沉默,不应有恨,不应有恨。迟早要来的所有一切,早已被指鹿为马的手指定。惟神明主宰一切,惟日月主宰一切。你对于世界又有什么意义,你对时间能起什么作用。我看到过那么多走着的死人,手持通往各处的门票,从门洞里汹涌进来,又从门洞里汹涌出去。
我是谁?在这个丧失了英雄与神话的时代,一切在金钱的驱赶下一去不返,我不去追赶诗歌太阳,谁又去追赶太阳。我不为诗歌去下地狱,谁又去下地狱。我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不再认识所置身的世界。我像一次又一次从阴间返回,向所有的亲人问好,却没有一个人回头。
多少诗人,诗文里一个模样,骨子里却千模万样。我唯有受难才能与这个世界保持积极联系。一个男人失败了,一个诗人却获得了自由。诗歌就是自由,诗人就是自由的奴隶!人是一粒激情的种子,我不能停留,只能永不间歇地重新出发。我就是我父亲、我自己、我孩子。我只希望一盏台灯,一张书桌,一张床,如果可能,再加个清风明月的妻子。我蔑视着一切爱钱的女人,却又渴望占有她们的全部。周期性的情欲总在最圣洁的时刻袭击我。只有永不间断地在途上,我才能找到那暂时的故乡,才能爱上又陌生又清风明月的姑娘。
如果不是让自己处于无归的悬空状态,就是不断地更换地方。我总是梦见自己不明不白地死在异乡。什么时候我才能有一双养活自己的手?我多年的努力始终没有收获,我多年的忙碌奔波始终没有成果。我依旧是那天生的疯子,就这样没有方向地到处走,走一步算一步不问尽头。在途上,我是一个什么玩意呀什么玩意呀,在路上,我是一个什么什么玩意呀。我没有一切,只有无用的诗。我没有一切,只有无用的思想。老在路上,我早就已经习惯被所有人遗忘。我没有老婆,只有无用千古流传的思想,我没有妻子,只有无用万古流芳的诗想。我要继续行走,继续在路上,继续去远方,继续零乡,继续荒唐。无法忘记,无法回忆。无法放弃,无法逃避,无法抛弃。继续徘徊摇摆,继续无耐忍耐,继续迷惘等待。
这个世界唯一不需要怀疑的只有自己,这个世界唯一值得怀疑的还是自己,这个世界写诗的人和流浪的人,都已成为明月清风的戏子与金钱香水上的性欲。我是大地的孩子,我在没有生活的生活中熬着、活着,在没有感觉的路上走着,我在没有舞台的舞台上唱着,在没有读者的时代写着。
大地是胜利女神不慎丢失的一只拖鞋,天空是另一只。成家成家,在生活这座座大山重压下,怎么成他妈的家!成家那就让我娶诗歌为妻吧。人与人的交往,就是相互利用,相互尊重。我曾经像一条狗,钻进火车的坐椅下逃票去远方歌唱。我不再把自己当诗人看,甚至不再把自己当人看。我以写作为生,山里人以种菜、粮活命。只不过我写的诗,比山里人种的菜更不值钱,而且根本就卖不出手。把我拾回去吧,我也是一片垃圾,一片比垃圾还垃圾的垃圾。我能破坏什么?除了破坏自己可怜的身体,只能带着自己的破坏性。在这个日益荒凉,日益孤独的世界上。我在装模作样地活着。世界对我而言无疑是一堆出卖皮肉的血肉。
在哪里都必须借酒浇愁。在哪里都只是人生过客、行尸走肉,在哪里都必须把自己搞香弄臭。一心想要成为出人头地的英雄,最终也是只无人理睬的狗。想枕着青山或枕着诗歌入梦,于是只好在一首首无用的诗中,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除了写诗和幻想一无所长。在没有获得权力之前,我所有天才一样的词语和诗句,都是狗屁。我衣衫褴褛,神情枯槁,神智恍惚,借居在黑暗的地下室里,栖身于简陋的民房里,和老鼠为伴。在冬天的时候因为忍受不了寒冷而奔跑在街头,因为交不起房租而被片警收容。我热爱清风明月一样的女人,清风明月一样的女人回赠我的只有冷眼和轻蔑。我一无所有,餐风露宿,过了此刻不知道下一刻如何。
我是天生的追梦者。我想成为一个个不同的我。我只有一个方向,向太阳走,走向太阳。我一旦得到认可,就不值一钱;任何值得一做的事物,都不会得到认可。还有哪一个写诗的像我,在喝得酩酊大醉之后,依旧渴望找一个陌生人,继续狂饮滥喝。我已记不清这一天我究竟喝了几次酒,我已记不清这一夜我是同谁在一起喝酒,我已记不清我为什么要喝那么多酒。只要我活着,就必然痛苦。只要我继续写诗,就必将发疯。我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酒后被打,我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睡在马路上,我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从死去的梦中返回现实。我恨我既不适宜死,又不适宜活。我恨我一直在写这些无用的诗。有许多生活在阴暗角落的人,他们的心理不得不阴暗。有许多悲惨的人和悲惨的事物,有许多反抗者的声音埋藏在大地的裂缝。我静静地观察着,就像观察镜子里边的另一个自我。
我还没坐下,诗歌女神就催着我脱;我还没上床,诗歌女神就变着法子让我加钱;我还没进入,诗歌女神就急于结束。我现在是想写诗写不出,想寻欢没有钱,想结婚没有女人嫁给我,想找好工作没门路。我命苦不埋怨社会。我觉得自己不是置身在一个高楼林立的繁华世界,而是行走在一个荒凉的毫无人烟的地狱!我只不过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疯子。在一阵无人听闻的痛哭声中,我不得不痛苦地发现,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像梦幻一样结束了。醒悟的时候,我已经没有退路。我必须从幻觉中走出,回到自己真实的生活。
我打着诗人的旗号在街头卖唱,形同乞丐,严重损害了社会声誉,严重损害了诗人的良好形象。那天空的血浆,日以继夜地在大峡谷中咆哮。我好逸恶劳,以寄生虫自居。不洁身自好,不严格要求自己,吃喝嫖赌,打架斗殴。我还是精神贵族般的奔放?还是穷鬼般的荒唐?我曾经写过,很高很高的诗。以后,我要写很低很低的诗。我早就无可救药,我一直无可救药。你曾经对我声称你没有灵魂,我现在向你证明,我比你更加没有灵魂。这种行为并不可耻,也不值得怀疑。我对世界不是恨,不是爱而是绝望。因我偏爱沉思和写诗,人们说我是疯子和傻子,人们说我异想天开。我这么渺小,这么单纯,却不得不去学会思考那正等待我的命运。我这么天真,这么幼稚;却从来没想到,会被一股看不清的力量从身后推进那个我至今仍感到窒息的粪坑。
站在阳光下感到太热,坐在树荫下,觉得太冷;留下来担心活不下去,想要离开又永不甘心。在被房东叫来要房租的地痞打得头破血流之际,在去向警察报案途中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脑袋之时,我总是想着要迅速离开。可是离开之后我能去哪里、去哪里、去哪里。每一个地方都需要钱,每一个人,都会把我看成是随时准备咬人饿疯了的狗。不该经历的经历了,该经历的已索然寡味。失去感觉的躯壳,终日躺在白日梦中搜索灵感;疥疮和湿疹,使全身奇痒难忍;大脚趾从皮鞋的裂缝伸出,臭烘烘的衣服一个月不曾换洗。天气越来越冷,风越刮越大。一个在路上写诗的人,在北风中缩成一团,兜着圈子寻思,到哪儿不花钱借宿一夜,或者到哪个路边长椅上又度过有清风明月的夜晚。
当平静的黄昏,从并不平静的心灵,像坦克辗过;当行人的视线被一个在路上的人内心喊出的火焰一样的诗句点燃:是谁说写作是一个好吃恶劳者虚幻的逃避,倒不如说是精神冒险家疯狂进攻已经腐烂的世界。为什么年纪轻轻就江郎才尽,为什么天生有一种失败的感觉。在极度的疲劳和忧伤之后我总是沉沉睡去。那反复梦见的事物让我久久不安;那预感到的致命病毒不久将占领我的全身;而我辛辛苦苦写下的诗篇,将永远被所有的人遗忘。不可知的力量,不可以预知的命运,英雄的神箭早已悠游于破产的神话之外。我声称自己是诗人,可我感到我什么都是,又什么都不是。曾经怀疑自己是一个鬼,披着人皮悄悄来到人间。每次当酒醒之后我能做些什么?我又能做些什么?一个默默无闻在路上的人,如果不是乞丐,那他又是什么?
我言行合一,我特立独行,我无怨无悔。在经历了无数磨难之后,我终于迎来了生命中掀天扔地的高潮。我坚信,作为我这位诗歌艺术史上最著名的失败者,呈现在你们眼前的这个文本将会迎来这个时代最伟大的阅读。透过它,你们得以窥见一个英雄挫败中的坚强。1000粒安眠药将是我最后的粮食。我曾经常躺在车站外,望着广场上的大钟,只思考一个问题:“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吃饱?”这么多年过去了,人们每天都在大吃大喝、灯红酒绿,我的生活怎么却连一点起色都没有?像我这样的人,你不要再理我了,多少年之后,这个人仍然散发着穷酸的高贵气息。人们已经脱掉了那层苦难的皮,可我还在继续着苦难的高贵。我应该被当局判以“无家可归罪”和“好思恶想罪”。我想逃离生活,逃离生活做一个很欢快特别的饿鬼。
回忆当年,那时候,人人都没钱,“蹭饭”成为一种必要的社交手段。有时候,我假装在路边晒太阳,偷瞄能不能拉到一个人去家里看诗。就算不高兴,也幻想看诗的人也一定会请我吃一顿。钱是攒不住的,每一时每一刻都觉得缺钱。不过令我高兴的是,就算没钱,只要每天下午5点钟一到,也总是会有人喊我去喝酒取乐。一个靠写诗维持生活的人,只有靠幻觉来满足自己。一个诗神附在了一个垃圾身上,这个垃圾就是我。曾有人请我去吃红烧肉,我满脸都是很天真很灿烂的笑。正要启程时,我突然说:“我不去了,我带饭了。”边说着,边从上衣兜里掏出一个冻硬的面包。
我活,活得更“酒”了,我活着并依然在诗的殿堂里死撑。诗是一座漆黑的囚牢,我逃避不了呆在里面黑暗自己的命运。我想,上岸吧,一切都是个肮脏的大水坑,在那里游来游去的人,很快乐。听闻一位无名的诗人病死在出租房里后,我不断自己跟自己辩论:诗人为什么宁肯在发臭的水池里“漂着”?以文学和艺术殿堂的行家自居?为什么每个人都戴着自制的“诗人”和“艺术家”的“礼帽”?不能吃上饭的人还有追求艺术的境界吗?只有在清贫中,才能写出大众的呐喊吗?但不能因为没做出成就,就指责诗人们无能。诗人不是职业,不能以此谋生,诗人只是一种身份,是一种心灵陶醉,进而陶醉别人。以此谋生赚钱,是一种悲哀。社会不欠诗人任何东西。何来什么诗人?谁给封的头衔?这种到处流浪、骗钱、乞食的人多了,年纪不大,不去打工挣钱,养活老婆孩子,竟然异想天开。以艺术为借口逃避生活,其实就是一个好吃懒做之徒,打着艺术的幌子不肯踏踏实实地做事!只有诗,饿着肚子在月光下能谈恋爱吗?诗本身很美,让人向往,有好的生活才能有诗,连饭都没得吃,写句诗能填饱空如天空的肚子吗?在没有生活的前提下,诗就是飘渺的东西。诗人连饭都吃不饱,诗人不是成了社会的负担了吗?如果大家都没钱了,谁有功夫去欣赏诗?能一直追寻自己的理想,对艺术的执着,是好多人不能坚持的事。我做到了,虽然实际生活中穷困潦倒,但是我一直坚持着我的执着。什么叫世俗?世俗就是现实的东西。如果艺术变得世俗了,那就不叫真正的艺术,那只能叫商品。人人都考虑衣食了,那艺术怎么办?宽容地对待这些脑中只有艺术的善良而又懦弱的人吧。毕竟他们从不伤害他人,而世界上不是有很多伟大的艺术家在世的时候,不也是很穷困潦倒的吗?社会应该关注诗人,诗人也应该关注社会;诗人应用诗人的才华变成一种商业价值。
我是一个无所事事整天梦游的人,为什么真正追求艺术的老者却饥困得快要客死他乡?在冰冷的世界上,我只能靠诗歌与酒精取暖。喝,喝,喝。走,走吧,别怕走得太远。在靠近流水的地方,依然有酒,有风。风吹过屋顶,屋顶下有多少秘密。不管在哪里,举起杯,喝吧,喝,尽情地喝。喝吧,喝吧。不管在哪里,你已经看见我。而我却不能回头。迷失也是行走。何处不是路,何处不通达,何处不是归程。喝吧,再一次举杯。我喝高了,我这个老不死的混蛋,这个世界最明月清风的诗人。为了保持与生俱来的姿态,在刺骨的寒风中,等待天亮。神已纷纷在世俗的钱权下死去,大师们正成批的圆寂。诗人神圣的呼吸再也飘扬不起人类的旗帜。踏着鲜花流浪的诗人,只有潜伏在租借的小屋中,用真实的酒和虚幻的诗等待轮回。在这里,你不用再为自由去做伪证。没人关心你天上的来历,你可以完美的活在人间。我喝多了,我喝高了,别用那些无法求证的艳遇告诉我诗人是个男人,诗人是拜金女人最大的天敌。在流血的人间,诗人和平得没有一个敌人。诗人不劳而获吗?诗人好吃懒做吗?在所有的畜牲中,只有人靠劳动生活。诗人拒绝被统治,也没人愿意统治。诗人活该,诗人死后不得进入人间的任何一座坟墓。诗人不爱大地的生活,所以生活留给诗人的只剩下天空。我喝高了,我喝多了,从今天起,不再向任何一个混蛋借钱,不再浪费可贵的粮食,不再糟蹋可爱的仙女。我要用我全部的绝望,挤进无名英雄的纪念碑。我要用我全部的爱,去等待我必然的失败。神说,这个人一无所有,只有他能把诗带离人间,飞到天上。尽管若干年以后我还是诗人,幻想的血液从头发流出;尽管若干年后,啤酒变成泡沫,眼泪变成海洋,所有的车开向四方,所有的腿在路上流浪;我仍会从村庄出发,仍会携诗走天涯。
诗人将死?也许真的到了诗人将死的时候了。一个人没有生存能力是可耻的,可恶的,没办法给生命一种健康的状态,我讨厌听到“艺术家与诗人很饿”,那是一种逃避和堕落,比吸毒和犯罪还罪孽深重。我们生活在自己的空间里,我们没有靠掠夺和盗窃生存,更没有出卖自己的人格和理想,我们没有思想家,没有哲学家,有的仅仅是一群没有人施舍的在路上的文化人,一些傻傻的殉道者。贫穷是一道风景,我是这风景中屹立的雕像。诗人到底该不该饿死?该死的诗人难道真的应该饿死?诗人肩能挑担,手能提篮。满腹激扬文字,又有力气指点江山。但他们宁可穿着旧衣,用最简单的食物充填肚子。面对闹市的酒绿灯红,诗人们先于别人对奴性意识的警觉,使自己的灵魂获得了空前的解放和自由,颓废、迷惘甚至堕落,却根本看不见虚伪、狡诈和浅薄。诗人出于礼貌,至今既没病死,也没饿死。别人不可能喜欢诗人,诗人却不会喜欢自己。诗人单纯从诗歌的角度,根本不能挽救别人,甚至都不能挽救自己。难道诗人的使命,就是等候别人的挽救?面对生活,我依然要笑。我的文艺女神你就是皇帝,你的话就是最高指示,你说要寻欢作乐,我就跟着打屁脱裤,你说要快活快活,我就跟着上床下河。文学艺术家,就是脚朝天而又行走在地上的人。我身边活着的都是一群群自欺欺人的人奴、物奴和权奴。要爱情做什么?有人做爱就可以了。我像山上的一棵小草,没有园林工人看护,没有化肥与水浇注,但总是活着。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相信我是天才,而我没有耐心证明自己就是天才。除了天才我一无所有,除了流浪我什么也不想干,除了疯狂喝酒我别无选择。我在自我的深渊中沉浮,制造梦想的漩涡,我在感觉的光速中奔跑,冲向方块字的迷宫。我是一坨诗,一坨癌症病人所屙的臭诗,谁也不会比我腐朽得更快,谁也没有我安于虚无和死亡。我是寄生虫是饭桶是酒鬼是疯狗是下流坯,我是文痞是诗棍是乡巴佬是流氓是无产者,我既不适宜在这个世界活又不适宜在这个世界死。
写作正是我一再流浪的起因,而幸福又是我坚持写作的结果。看见了吗?看见了吗?那看不到尽头的泥泞小路,依然在脚下延伸。顺着它我不知疲倦地继续前行。也许一个诗人写作一生的意义就是为了在死神面前,把属于自己的最后那一个句号写得最美。而在路上行走的作用,则是让安居的人也能在平地上看到像鹅毛一样飞起来的流浪者的快乐;或者让不写诗的人,也能从身边的人群中感觉到诗意。
我们生前说过的话,被后来者一再重说。我们体验过的情感,被后来者重新体验。我们写下的诗篇,被后来者反复重写。当太阳点燃冰冷汹涌的尸液,星星披满滚烫的泪水。当我读着自己的长诗有如数着黄河的沙砬,当我跪在早已失效的地方进行祈祷,当我死了,静静地躺着,像一条河把生命全部渗透进土地,或者如一条江进入大海无底的深渊;当我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记不住;当我再也找不到我早已升空的灵魂,当我只感到秋风正一日一日地变冷;在那寒冷而寂寞的天空高处,到天使们手持蜡烛在等待我的时候,那时我是否应该向一切说再见,是否再也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止我离开这个让我讨厌的世俗江湖。
即使连生存下来都成问题,我仍在自己的迷宫中左冲右突,我的写作似乎已到了尽头。我走过的街道,只有鬼魂川流不息;我手中的钢笔,不知该伸往何处;而我写下的词语如烧剩的纸钱。我感到恐惧,眩晕,和茫然。我感到不是我死了,而是我又重活了一次。除了我曾承担的命运,除了我诗中无处不在的冷冰冰的天空,我不可能找到什么,除非我也在自己的命运中,分担我的死亡。我在自己熟悉的田野上走过,犹如在忧郁的梦中穿行。我的存在,仿佛我是刚刚从地狱归来。世界改变了多少,在时间中不能长大的我,仍然面对着我不想面对的生活。月亮像打碎的镜子,若我在午夜无人的街上独自死去,会永远让我不知所措,会让我不知去往何方。此刻诗神是否正在天空高处伏案疾书?或者正在栖居于大地的茅庐门外沉睡。而我的写作似乎已到了尽头,我渴望与诗神同在。
从一个此刻到另一个此刻,我在自己的阴影中独自成长。在我属于诗的岁月,让我枕着白日梦,度过未老先衰的余生。我将通过回忆,把无法忘记的过去压缩成没有目的的诗行。我没有故乡,只有路上沿途陌生的生存之地;在文化版图上,我没有祖国,只有从未命名的远方。这毫无目的的出发,只为到另一世界与远方相遇;这没有多少意义的写作,只为在诗行中与自己重逢。我的位置就是没有位置,无论怎样挣扎,疯子始终只能在精神病医院找到家;无论怎样诅咒,关在笼中的猴子,依然是猴子。既然无人理睬,没有可以向往的去处,那就安静地度过一个又一个一去不返的此刻。
我写诗是一个天才,生活里却是一个混蛋;我一直有一种被活埋的感觉,我不希望这种感觉永无穷尽。我经常是饿着的,不是每天只吃一顿清水煮面,就是那蹭饭一顿,这蹭饭一顿。我一到交不起房租,我跟催逼我房租的房东太太说:这儿有我刚刚写的诗稿,你拿它抵了房租吧。房东太太找来几个满脸流油的大汉把我扫地出门。我的眼镜被打落,头上身上被拳脚狠揍,手稿被扔到门外。当鲜血从脑袋上顺着脸颊热热地一次又一次流下,我不是被打晕了,而是被打醒了。
我其实是既不愿还家,又不愿亡命异乡,有时一门心思,想去山上砍柴,想到庙里当和尚,可是我又不甘心成为一个碌碌无为的樵夫。我的灵魂轻于肉体,我的肉体轻于一片鹅毛。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多么了不起,有时候,我其实是多么无能为力。在黑暗中睁大眼睛,除了黑暗,又能看见什么。诗人永远是生活里无归的过客,当你找到了你的归宿,诗就很少再来找你说话。
不知什么时候我就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掉。我好像一个,当天亮了,梦醒了,我也就消失了的游魂。我成不了神,也不想回去再做一个人。我没吃没穿没房子没女人,我是流氓小丑。
在大庭广众之下,我突然爬到餐桌上唱诗又挨了打。是诗歌害苦了我?还是我害苦了诗歌?我就这样为梦想失落、年华虚度。
我不得不重新习惯一切。习惯炊烟、牛粪和水田的世界,习惯粗茶、淡饭、井水、天鹅;习惯穿着补丁衣服下山。我是落日,一天又一天从日子这儿坠下去,又从日子那儿爬上来。远古的黑暗一直伸向今天的黑暗。诗自然将会有诗的自由,而我仍将一无所有。我竭尽全力所能拥有的,除了野草就是坟墓。
我第一次自杀还不到九岁,以后或真或假的自杀超过七百次,可是至今仍活在世上;我不想再活了,一次又一次,在潮湿的出租屋,在他乡的人群中,在每一条通向远方的路上,我哭泣,发呆,不知去往何方,或去何方干什么;我不知道自己将要干什么,我不顾一切地狂呼“我不相信”“我不屈服”,不顾一切地烂醉如泥,不顾一切地夜游,不顾一切地再次出发。可是这么多年来我究竟得到了什么,我究竟想得到什么。
我是一个外界无论怎么改变,自己却从未改变过的人,一个把梦想当成现实的人。人类历史,就是一部病人的历史,钱权的历史。历史就是要让你不舒服。金钱上的成功即为成功。我流浪、喝酒、受气、找女子寻欢、挨打、弹吉他唱歌、吃苍蝇。我写诗,我有罪。我常把希望和信心注入溪流。我常把心里话说给高山与河流。我的大脑已足够坚强,但我为何仍感到失落。发表与不发表已不重要,写与不写也无所谓。我把夜色裁成白纸,我把梦想叫作船。多少年过去了,我仍旧这样一贫如洗。多少年过去了,虽然我多年以前已经成名,但多年以后,我如没成过名一样,仍旧默默无闻。
灯吸收自己的光明,为什么总是要奢望不朽呢?诗人们的血早就被吸干了,从他们的诗中看不到任何血性。我已失去了写诗的感觉,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大海啊,你已成了我泪水湿透的蓝色丝巾。
但愿每一个诗人是很现实的,但愿每一个诗人是很清醒的。但愿每一个诗人静时一动不动,走时突然飞上天空;走起来就像鹅毛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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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明的书法:鹅毛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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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途主义,既是哲学思想,又是文学观念。其核心观念为:我们都是途中人,此刻我们都是一群在途上以“与时俱进,改造现实命运,思危奋发图强;实事求是,认知世界真理,修德安和天下”的精神,去成就自己,成就天下的人。就如半途主义开创者唐国明,用集诗、文 、史、数、哲于一体的诗意流方式,在他的最初以《鹅毛诗》《坚守在长城要塞上的士兵》出版了成熟部分的《零乡》一书中表达的那样:
此刻一切都在途上,面临着此刻命运;我们此刻的命运,即使千难万险,也要把握住一个又一个此刻,以“与时俱进,改造现实命运,思危奋发图强;实事求是,认知世界真理,修德安和天下”的精神,去成就自己与天下,去成就自己与天下那个渴望的归。让自己归于天下,归于奋发图强的途上。在无数不确定中,归于能看到摸到的天下此刻。
在瞬息万变,难以确定的世界,无归的我们,只有将天下、路途、此刻当作有归的故乡、有归的家。只有归于天下、归于路途、归于此刻,一个又一个此刻地乘风破浪;一个又一个此刻地归于途上与天下——抵达1时,再去抵达2;抵达2时再奋进地抵达4地将天下万古流传的事业开创。一个又一个此刻地跳出囚禁我们的牢笼,与时俱进的一个又一个此刻地突破,一点一滴地接近目的;丢掉那些过去、现在、未来的包袱,一个又一个此刻地去打破一个旧世界,开创一个新世界;一个又一个此刻地在无归之中,去给自己开创一个归。
此刻归处是零乡,此刻归处是《零乡》。
《零乡》就是一个唐国明式的世界,一部他乡人的史诗。
一部最初以《鹅毛诗》《坚守在长城要塞上的士兵》出版成熟部分,慢慢成就出来的他乡人史诗。
一部融文学思维、哲学思维、数学思维为一炉的诗意流百科全书式自传小说。
一部是文学也是哲学,是史诗也是百科全书,开创半途主义、诗意流先河的小说。
从文学哲学上说,“零乡”是我唐国明开创的一个词。《零乡》是一本没有固定形式和风格的作品。《零乡》是一个展示在无归的现实路上,表现不停进取乘风破浪精神的文本。
通过具有“鹅毛风范骨、清风明月肉、闲云流水血、长风情怀心”的主人公唐国明,在时世推移中一个又一个此刻突破困局、奋进的历程与所见所闻所思所诗。写出了人类处在迅速变化俗世中的困苦与挣扎,写出了人类困在无根、无确定性、无依靠感的现实。提出了“我们既不在过去,也不在现在,更不在将来,我们只是在途中、在此刻此处”的哲学观点。
通过“零乡”这一概念,强调了人类在途上、无归、老在此刻、此处的状态,以及人类在重复此刻、此刻重复、重复在此的无归悲剧里,不得不把此刻此处作为归,归于一个又一个此刻此处的哲学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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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明2016年出版从程高本《红楼梦》后40回,找到《红楼梦》80回后曹雪芹文笔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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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明说过:续写《红楼梦》一万年也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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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明在前人做出的文本成就基础上,纠正前80回文本中的不通、删除第67回中不是曹雪芹的文笔,将从程高本《红楼梦》后40回找到的80回后曹雪芹文笔以考古复原的方式再现出来,无限真实地再现曹雪芹生前完成的百回《红楼梦》。——《再现曹雪芹百回红楼梦》(原名《唐国明考古复原曹雪芹百回本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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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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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明,具有鹅毛风范骨、清风明月肉、闲云流水血、长风情怀心的学者、诗者、智者; 集文学家、哲学家、红学家于一体,集找到《红楼梦》八十回后曹雪芹文笔,前所未有地发现两组项数相同数差为1为2的连续数之和的数差规律,开创鹅毛诗、半途主义、诗意流成就于一身的著名作家。在《钟山》《诗刊》《鸭绿江》《延河》《星火》及其他国内外书报杂志上发表作品近100万多字,除出版了《红楼梦 八十回后曹文考古复原:第81至100回》外,2019年、2022年先后出版了开创诗意流半途主义长篇《零乡》部分草稿两部:《鹅毛诗》集与《坚守在长城要塞上的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