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事新闻网大连中心主任张添强)
为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引导高中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宪法精神,12月3日下午,在大连市法学会和沙河口区司法局西安路司法所的组织下,大连市公安局公交支队的白茹警官,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的季晓娇、张珂萌法官,中山区人民法院的夏浚、李鑫鑫法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王静、李鑫、林海玲、马铭泽、张可欣、杨艺萌律师,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的梁照忠律师,辽宁诚高律师事务所的王柯律师,他们组团来到大连市第十三中学,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为1000余名高中生进行宪法专题讲座。
律师、法官和警察紧贴高中生生活,通过办理的中学生网络传播虚假信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网络欺凌、破坏环境等现实发生的情景,寓教于乐,阐述宪法有关“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有关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国家设立宪法日的目的、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等,让学生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认识宪法、走进宪法,增强同学们对宪法权威性的认知,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感受到了宪法和自己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做到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大连市第十三中学党委书记杜秀茹说,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学习宪法、拥护宪法,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明天是我们国家第十一个宪法日,在兴工街道司法所的协调下,我校成功邀请了律师、法官和警察为高中生宣讲宪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进行宣讲,在校园内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宪法氛围,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同学们纷纷表示,一定要做一个遵法、学法、用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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