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近日,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广州欧欧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欧医疗")与浙江普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特医疗")的"双动栓托槽与正畸矫正系统及其矫正方法"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作出行政裁决。裁决认定普特医疗侵犯了欧欧医疗的专利权,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普特PT8自锁托槽",原因是该产品与涉案专利具有相同技术特征。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信息,涉案专利名称为"双动栓托槽与正畸矫正系统及其矫正方法",专利号为ZL201510102786.2。该专利申请于2015年3月9日,于2019年1月1日获得授权。2019年1月14日,专利权转移至欧欧医疗,目前处于有效状态。
2024年华南国际口腔展期间,欧欧医疗发现普特医疗在展位销售"普特PT8自锁托槽",涉嫌侵犯其专利权。欧欧医疗随即于2024年3月4日派代理人在普特医疗展位购买了两副涉嫌侵权产品,并委托公证机构对展位宣传情况、购买过程及产品进行公证。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普特医疗曾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国家知识产权局第581270号无效宣告审查决定维持了专利权的有效性。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请求人的专利合法有效,应予保护,并确认被控侵权产品具有该专利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1内容为:
1.一种双动栓托槽,其特征在于,包括:
2.主体部,所述主体部的顶部具有主槽沟,所述主槽沟将所述主体部的顶部分为第一端部及第二端部,所述主体部第一端部相对于第二端部突出,所述第二端部的顶部凸出有弹性部件;
3.所述弹性部件具有两个弹性栓体,两个所述弹性栓体连接于所述第二端部的顶部,所述弹性栓体之间具有间隔;
4.盖体部,所述盖体部的底面具有卡入凹槽,所述盖体部的底面与所述主体部第二端部的顶部表面相匹配,所述弹性部件匹配嵌设于所述卡入凹槽。
裁决认定,普特医疗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销售"普特PT8自锁托槽"的行为,构成对欧欧医疗专利权的侵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和《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普特医疗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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