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江苏宿迁的老家光明村这两天频上热搜。
刘强东给老家父老发年货和红包,村党委书记张立新介绍,此次年货发放村里1500户,家家都有份。光现金红包就发了1500万元,总金额超过了3000万元。
据报道,村中60岁以上的老人还能收到每人1万元的现金红包。刘强东还为自己在光明村读小学时所有在校老师,每人准备了10万元的现金红包。
有律师说,收到刘强东红包的乡亲要缴20%的个人所得税,这条消息被骂上了热搜。
人家为家乡做点事,怎么就轮着你来说闲话了?网友们的愤怒让我这位律师同行的理性,显得非常不近人情。
关键是,他说的,的确很可能是错的。
A、如果刘强东给老人和老师发的现金红包,给父老乡亲发的年货,都是刘强东自掏腰包,从个人账户里支出,收到红包的乡亲根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为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之内。就像我们过年给孩子老人发个红包,不涉及个税的问题。
B、如果刘强东发红包的钱,不是自己个人掏,而是从企业资金中支付,那的确涉及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说的很清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刘强东在老家发钱发年货,频频上热搜,如果是企业付钱,那当然也是一种业务宣传,广告效果非常好。取得礼品收入的人,依法是需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的。
只不过,刘强东发给乡亲们的钱肯定是税后的,乡亲们的个税,要缴,也该由京东来代扣代缴,乡亲们个人并不需要自行缴纳。
因此,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刘强东给乡亲们发了3000万,可能还需要另外承担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600万。
推而广之,你如果收到红包,到底要不要交个税,可参考如下建议:
1、如果是个人给的,无论是你的长辈还是亲戚,或者只是生意往来的朋友、同学等等,都不涉及个人所得税,因为该收入,压根儿就不在个税征税范围之内。
2、如果是企业给的,你是该企业的雇员,可能要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如果是别的企业给的,你是客户或者打酱油的,可能要按照偶然所得20%征收个税。
但是别担心,因为是企业给的,他们有代扣代缴的义务。所以,你拿到手的,通常都已经是税后的,你一般并不需要就此自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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