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并向第三者转账超50次共计23万余元,这笔钱其配偶能要回来吗?近日,平度法院店子法庭审结了一起妻子要求被告返还其丈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转账财产的赠与合同纠纷。
张女士与赵先生是夫妻。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赵先生分50多次向李女士转账共计23万余元。张女士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主张其与自己的丈夫赵先生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该23万余元的赠与行为侵犯了其夫妻共同财产权益,且违反公序良俗,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并判决被告李女士返还上述23万余元。被告李女士与第三人赵先生不认可其二人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主张该23万余元的款项系赵先生与李女士合伙经营养生店的投资款项。
法院经审理查明,第三人赵某多次在特定日期转给被告李某520元、13.14元等具有特殊含义的款项,且二人在微信聊天过程中也多以“老公”“老婆”这样亲昵的称谓称呼对方。在赵某和张某的通话录音中,赵某认可自己与李某相爱,加之原告女儿亦出庭作证陈述被告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对原告主张被告李某和第三人赵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交往关系,本院予以确认。
赵某三年间不定期多次向李某转账共计23万余元,数额较大。李某、赵某虽主张上述转账是对李某养生店铺的投资,但未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且李某从未向赵某进行转账,赵某在未收到该投资任何利益的情况下,也从未向李某索要利润,反而持续三年不定期向李某转账,这明显不符合投资或合伙经营中以营利为目的的外在特征。
综上,对被告和第三人的抗辩理由,法院不予采信,判决第三人赵某转账给被告李某共计23万余元的赠与合同无效,并判处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全部金额返还给原告张某。
家庭是构成社会基石的重要单元,家庭的和谐与稳定,不仅关乎每个个体公民的幸福,也是社会安宁与繁荣的基础。当下不乏有配偶者擅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根据我国民法典中关于公序良俗原则及婚姻家庭编中的相关法律规定,该赠与行为既违反公序良俗,也侵犯了其配偶的财产权益,应属无效,婚外第三者构成不当得利,配偶有权要求婚外第三者返还该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本案中赵某以投资为由向李某转账大额款项,企图通过虚构业务关系的方式以逃避法律规制。法院经过综合分析双方的诉辩和举证情况,认定赵某转给李某20余万元的行为系赠与而非投资,判决李某向张某返还上述款项,维护了配偶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有效遏制了基于不道德关系进行赠与的不良风气,以此警示婚姻中企图“越轨”者一方,实施此类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侵损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文/赵彦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