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网约车司机垫付的高速费,结果在订单结算的时候居然被计入了抽成。
最近就有网约车司机在网上晒出了自己的遭遇,这名上海的司机接到一笔订单,高速费19元,但是在账单的展示页面这笔19元的高速费却被计入到了抽成公式中。
无独有偶,另一面网约车司机也发现自己垫付了37元的高速费也被平台计入到了抽成之中。而且这笔订单显示的平台抽成比例为26.72%,如果把这37元的高速费刨除不算在抽成计算公式中,这笔订单的抽成比例显然是高于30%的。
以上面这笔订单为例,乘客支付的总金额为377.9元而这里面包含了司机自己垫付的37元高速费,而司机到手收入为276.9元,如果减去司机垫付的37元高速费,司机实际收入只有239.9元,如果按照乘客实际付340.9元,司机实际到手239.9元来计算抽成,这笔订单的实际抽成比例应为:
(340.9-239.9)/340.9*100%=29.6%
因此,这笔订单的实际抽成比例应为29.6%,而非平台账单展示显示的26.72%。
其实一直以来,网约车平台的抽成问题都是广大网约车司机最为关注的话题,不管是网约车司机垫付的高速费或者是停车费,其实都不应计算在司机的抽成公式中,这笔钱本就是司机自己垫付的钱,只是从平台上走了一下账平台就抽一点显然是不合理的。
再比如还有司机在网上吐槽,有的平台连春节给司机的服务费也算在抽成公式中,这种做法对于网约车司机而言显然是极其不合理的,春节服务费本就是平台为了感谢司机在春节期间还坚持服务乘客的额外补贴,如果平台连这笔钱也要抽成,就确实有点伤人了!
网约车司机们要的其实并不多,在一个收入合理、抽成比例合理、运价合理的范畴内,能够确保网约车司机们每天出车10个小时能够有500左右的流水收入就能解决绝大部分司机的吐槽和不满。
2025年网约车行业的竞争必然会更加激烈,在这个充满了不确定性因素的行业中,唯一不变的只有网约车司机,因为平台不管如何轮流转网约车司机都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司机才是这个业态中的实际服务提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