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报建的基本流程
确定项目可行性和规划: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论证资料,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出让合同、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如备案证等)、规划设计条件等。
需要对接的机构还有所需条件及其递交兴,资料与所需流程:
发改委需要办理的事项:项目立项审批或备案等。
办理的流程:建设单位提交项目建议书(部分项目可能不需要)、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对于备案制项目,通过在线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必要材料;发改委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进行审核评估;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立项批复或完成备案手续。
这个项目时候需要有明确的建设意图和初步规划。
土地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土地相关审批及监管等(如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土地用途变更审批等)。
办理的流程:对于土地出让,土地部门组织土地出让活动,建设单位参与竞买等,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等;对于土地用途变更等情况,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土地部门审核;土地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进行监管,确保依法依规使用土地。
规划部门需要的办理事项:办理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详见“说一说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的流程: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提交申请表、土地使用证明文件、项目批准文件、修建性详细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规划部门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组织现场勘查,确定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包括建筑布局、容积率、绿化率等指标;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这个时候需要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有相关的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证等;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通过相关评审和审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工程报建登记、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办理的流程:对于工程报建登记,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立项文件、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填写报建表等;对于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单位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图纸审查合格证明等一系列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对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资质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工程报建登记备案,颁发施工许可证
这个时候需要完成发改委立项审批或备案。资金证明(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情况文件等)等其他要求资料;取得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如需要),并签订相关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审查合格。
人防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等。
办理的流程: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包括规划设计方案中涉及人防工程的部分、人防工程设计文件等;人防部门审核项目是否符合人防工程建设要求,确定人防工程的建设规模、防护等级等;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出具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意见。
这个时候需要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已确定,涉及人防工程的相关指标明确;符合当地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标准。
消防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
办理的流程:建设单位提交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等材料;消防部门对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审核通过,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不通过的,提出整改要求。
这个时候需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取得;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
环保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
办理的流程:建设单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等)及相关材料;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论证(根据项目情况)。审查通过后,出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这个时候需要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和规划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