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注意了~
不是所有的鹦鹉
都能随意饲养的
近日,闽侯法院审结一起因非法买卖、饲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领绿鹦鹉引发的刑事案件。一男子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此案为公众敲响法律警钟
提醒宠物爱好者谨慎选择饲养对象
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一起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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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被告人大武(化名)在未取得行政审批许可的情况下,分两次从他人处购得20只红领绿鹦鹉,饲养于其经营的鹦鹉养殖场内。同年8月,执法部门突击检查时查获11只存活鹦鹉,其余9只已在养殖过程中死亡。
经司法鉴定,涉案鹦鹉每只评估价值5000元,总价值达10万元。闽侯检察院随后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
大武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
其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鉴于其坦白、认罪认罚
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及预缴罚金
且涉案鹦鹉为人工繁育
社会危害性较小
法院最终作出缓刑判决
法官表示
红领绿鹦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及我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同时,鹦鹉科所有物种均受法律保护,非法交易不仅破坏生态平衡,还损害公共利益。我国刑法已设立多项罪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应自觉遵守法律,拒绝饲养非法来源的珍稀动物。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