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将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四川金核矿业有限公司与新疆临钢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特殊区域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7年第4期
二、在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中,若债权人以一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而其他情形下需遵循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应高峰诉嘉美德(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陈惠美其他合同纠纷案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6年第10期
三、合同由一方当事人书写并签名后交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虽未签名,但不否认合同内容的,应认定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籍祥太与郑权岳、乌兰县符青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再审案
【案例来源】:《审判监督指导》2015年第3辑(总第53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16年版
四、外贸代理人获得的出口退税款应当依约支付给委托人——北京博创英诺威科技有限公司与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3期
五、经教育部门许可并通过民政部门登记设立的民办学校系公益性组织,出资人对学校财产不具有财产权益——李稳博诉上海虹口区艺术合子美术进修学校合同纠纷案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6年第9期
4月26日、27日,两天一晚,法律铭家讲堂特邀到原中院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12年,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4 千余件的魏义欢老师,为大家带来【体系化思维下合同纠纷案件的“打法”和“技法”线下培训】。通过两天的系统集训,助力学员掌握合同纠纷处理的实用“打法”与“技法”,提升实战能力。
课程亮点
1.专业讲师:由有着12余年民商事审判经验、办理4千余件案件的魏义欢专家授课,经验丰富;
2.体系全面:涵盖案件办理基本步骤、诉讼标的功能,多案例解析一般保证、公司注销等诸多场景下的关键要点;
3.实用导向:从争点审理与诉辩对抗视角出发,传授合同纠纷处理的实用“打法”“技法”,助力实战运用。
课程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26日、27日 两天一晚
地点:深圳
费用:定价2980元/人,现在报名仅需19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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